2019下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12月3日至17日进行。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现或有关具体事情告知如下:
1、登录方法
1.考生应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在线服务平台”)。
2.考生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2、2019下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步骤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考在线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名字,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名字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名字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同意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行保存注册。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在进入后考生注意仔细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注意网上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在线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需要亲自检查我们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依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在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申请,如遇其他缘由的“申请失败”,考生根据网上提示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说明具体状况,交验有关材料,等待处置。
(三)现场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须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作为添加依据的有关材料原件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后,打印毕业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现场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可以更改。
(四) 在线支付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考在线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在线支付,交费支付方法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舍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依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现场确认结果、在线支付完成状况与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可自行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3、2019下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1.网上注册、提交申请时间: 2019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3日17时。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十日9时至12月16日17时。
3.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考生网上申请完成后,按“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提示的时间和地址到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址详见附表。
4.在线支付时间:2019年12月十日9时至12月17日17时。
5.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1月23日9时至1月30日17时。
4、2019下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怎么收费的公告》(辽财综 【2003】478号)
2. 《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怎么收费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怎么收费: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5、2019下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毕业考生需要注意的地方
1.对申请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法,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要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至2019年12月30日,不可以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可以通过毕业审察。
2.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括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3.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提供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其前置学历证书及成绩,在提交毕业材料的同时附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有关执业证书等符合报名要求的说明。
4.省招考办为照顾因出国、重大疾病等缘由不可以到现场确认的申请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状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具委托书,在现场确认时可由被委托人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代为办理。
5.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沈阳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024-86684562;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海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进行上报,不然不予通过初审。
6.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名字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至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察后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自考与社会考试部。
7.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名字,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可继续申请,在现场确认阶段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修改或补办照片。
8.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现场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9.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考试报名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合网报时,应该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方法不对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负。
10.为便捷考生,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考在线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测,预测数据仅供参考。
11.考生可于2020年1月23日后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查看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2019年下半年辽宁自考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